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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二中学标准游泳池管理服务自主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3】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重点体育项目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体育教学、服务师生,根据莆财购[2016]2号、莆教[2010]45号文件规定及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以自主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标准游泳池管理服务承包经营者,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莆田第二中学内的标准游泳池一座(游泳池不对外开放),需要进行使用期间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游泳池使用前清理、游泳池水质管理、救生员管理、场地维护人员、游泳教练员教学等。

游泳池不对外营业,中标方不得将校外社会人员带入校内,同时需要协助学校做好准入人员的审核,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游泳池(所有进入游泳池的人员需要持有学校认可的游泳证)。

(二)人员配置

在游泳池使用时间段(游泳池开放时间一般为下午16:00-19:00、游泳课时间、承担大型考试、比赛等)和安全情况,合理配备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其中:

1.游泳池管理负责人1名,允许兼任救生员;

2.场地维护及卫生管理人员1名,游泳池运营期内必须安排至少124小时在现场,允许轮岗值班;

3.救生员4名。要求游泳池使用时段(下午16:00-19:00、游泳课时间、承担大型考试、比赛等)均须有4个救生员在岗。要求有2人以上持救生员证(由国家职业技能中学颁发的救生员证和由国家救生协会颁发救生员年检证)。持救生证的两位救生员原则上在履行合约期间不得更换,中标后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拥有相同要求救生证的),需申请并经招标方同意,同时按每更换一人次罚款500元标准处罚;

4.水质管理员1名,允许兼任救生员,需持有水质管理员证(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原则上在履行合约期间不得更换人员,中标后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拥有相同要求证件的),需申请并经招标方同意,同时按每更换一人次罚款500元标准处罚;

5.游泳池教练员不少于1名,允许兼任救生员,需持有游泳社会指导员证(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原则上在履行合约期间不得更换人员,中标后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拥有相同要求证件的),需申请并经招标方同意,同时按每更换一人次罚款500元标准处罚。

(三)管理要求

1.游泳池更衣室管理;

2.游泳池设备管理;

3.游泳池水质管理:游泳池卫生及其水质标准应按照《国家泳池水质标准》进行实施,需要用到的药由招标方提供。如当地卫生部门检查水质及其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管理费用2000元人民币,若一年2次检查不合格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学校检查到发现水质及其卫生不合格或管理不到位,一次扣除管理费用500元人民币,若一年3次检查不合格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必须出台以下相关制度:

1)游泳池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2)游泳池管理规定;

3)游泳池管理服务标准;

4)游泳池池水清洁消毒制度;

5)游泳池生员管理条例;

6)游泳池救生员工作守则;

7)游泳池卫生制度;

8)游泳池水处理机房工作流程。

(四)承包期限

管理服务时间为每年游泳季,期限为3年,游泳池使用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2018-2020年)6 1日至931日止。根据招标方要求,由招标方安排课程,为招标方提供游泳培训课和知识讲座(招标方老师组织,中标方提供教学、救生,保证水质和安全)。如服务质量好、师生满意度高,经招标方校务会研究通过,可以适当延长承包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五)风险承担

1.中标方在管理时间内:

1)中标方自负盈亏,负责所有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2)中标方承担所有的安全风险,一旦出现任何责任无法界定的事故,中标方将承担所有责任;

2.在中标方管理时间以外(每年管理结束,且人员离开场馆)因人为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安全等责任事故,按实际发生原因,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承租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在正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额不少于200万),如因政策问题无法办理保险,中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事故赔偿。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需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游泳教练员证件,具有救生员从业资格证与教学经验;

(三)有学校游泳馆及运动场运营管理经验,无不良行为和投诉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已登记报名并上交了相关文件材料。

三、招标流程

(一)本次招投标分为报名、开标两个环节进行:

1.报名:

1)报送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不是法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人民币叁仟元作为保证金。招标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评标,同时退回保证金。报价单请根据附件一的要求进行报价(说明:附件一作为投标使用,中标后的实际服务费用以实际服务的时间、次数为准,因此请务必填写好每个项目的单价),需签字盖章并单独密封,在开标时送过来。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每年人民币拾贰万元,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所述第五条。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1852日上午830分至201852日上午1130分止(节假日除外),送达莆田第二中学总务处曾丽烦收(联系电话:1395952997205942863199)。

2.开标:

本次招标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1852日下午15时在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报送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派人到现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参加。开标时间一到,当场拆封,并记录下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验标环节:

所有投标单位需认真填写投标价格的各项组成部分,为防止有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出现,在评标之前增加验标环节。招标方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先行审核,如发现有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报价方式,经招标方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并认定为恶性竞标的,做以下处理: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允许当场修改成合理投标价后参与竞标;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已有三家,则立即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3)评标环节:

中标方法:①价格最低和服务最优并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方将在招标方的校园网(www.ptez.com.cn)、公告栏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③《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二)签订合同

①招标人、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单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单位签订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投标费用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4.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1)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

2)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单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等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20         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招标方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招标方要求因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影响招标方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在承包期内出现问题的,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材料和维修服务;

(二)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将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

八、验收条件

(一)中标人履约后,根据需要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情况记录》并要求验收;

(二)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到场。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十、本次招标由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采购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一、资金结算

合同到期后,招标方退回中标方的保证金(无息)。每年游泳池使用结束后结算一次(一般在十月份),中标方统一开具正式发票向招标方申请资金,所有资金只能从银行转帐。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方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村    邮政编码:351131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05942863199   13959529972

传真:05942863186    E-mailptezzwc@163.com

十三、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莆田第二中学

                                                 2018年423

莆田第二中学标准游泳池管理服务自主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