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化校园,经校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位于运动场南侧盆架子、交流中心旁的樱花林进行移栽、3#、6#学生宿舍楼前的空地进行平整。根据莆财购[2016]2号、莆教[2010]45号文件规定,我校拟对莆田第二中学樱花林等移栽、空地平整等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邀请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莆田第二中学樱花林等移栽、空地平整等。 (二)项目要求: 1.确保作业安全有序,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作业,能及时清理好作业现场; 2.移栽结束后负责后续养护三个月; 3.三个月后确保樱花存活率达96%,盆架子存活率达100%,否则由中标方补植。若总存活率低于90%,不仅要求补植,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为:中标价*(1-存活率)。 (三)项目要点: 1.移栽:位于操场南面约20株盆架子移栽至新学生公寓区;交流中心旁约190株樱花 移栽至6#楼学生宿舍前空地上; 2.清除:清除位于3#宿舍楼前空地约50株香蕉树及其他杂树、杂草;清除位于6#宿舍楼前通往后面与食堂间的19株夹竹桃及其他杂树杂草,并对2棵刺桐进行修剪; 3.平整:适当平整位于3#、6#宿舍楼前的空地,并设置通道; 4.填土及绿篱补植: 新学生公寓门前左右两块空地(靠近学校围墙边的道路)有长约90m、宽约1.5m、深约0.5m的土沟,需要填土。项目要点1中所提20株盆架子等距移植在此沟中,并在盆架子之间补植绿篱(绿篱由中标方提供)。 4.工期:其中3#、6#宿舍楼前的空地平整及移栽工期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学生公寓绿化填土及移栽工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备注:具体细节(如面积等)以勘察现场为准;各项工程具体开工时间由校方另行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为准。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报价方式 (一)资质要求 具有绿化三级以上资质的公司,投标书投标人需提供一下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委托书原件并加公司共章; 3.提供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方式 该项目为一个包,不分包。按附件要求报价。 三、招标流程 (一)本次招投标分为报名、开标两个环节进行: 1.报名环节: (1)报送材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不是法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承诺函请根据附件1、2的要求进行报价,在开标时送过来,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元整,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所述第五条。 (2)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18年4月3日上午11时00分前,送达莆田第二中学总务处曾丽烦收(联系电话:13959529972、05942863199)。 2.开标环节: 本次招标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开标、验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18年4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报送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派人到现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参加。开标时间一到,当场拆封,并记录下所有投标单位的价格和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验标环节: 所有投标单位需认真填写投标价格的各项组成部分,为防止有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出现,在评标之前增加验标环节。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先行审核,如发现有明显不合市场规律的报价方式,经学校采购小组讨论并认定为恶性竞标,做以下处理: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允许当场修改成合理投标价后参与竞标;如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已有三家,则立即取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3)中标方法: ①价格最低和服务最优并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方将在招标方的校园网(www.ptez.com.cn)、公告栏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③《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签订合同 ①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本文件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序并交付验收。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投标费用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 4.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6.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1)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 (2)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单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等字样。 (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六、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校方要求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中标方应对此次移植提供3月免费养护,免费养护期自移植结束起计算;(二)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服务承诺。 八、验收条件: (一)中标人履约后,养护期满并满足文件要求,可组织验收; (二)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到场。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十、本次招标由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采购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一、资金结算 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给货款总价的全额。
十二、联系方式 传真:0594—2863186 E-mail:ptezzwc@163.com 十三、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莆田第二中学 2018年3月29日
莆田第二中学关于樱花林移栽、空地平整等的邀请招标公告/upfiles/file/20180331/20180331105745_619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