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丽校园、文化校园,充分发挥学校环境的育人功能,我校需聘请专业公司对校园绿化进行养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拟对莆田第二中学校园绿化养护进行公开自主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莆田第二中学; (二)项目名称:莆田第二中学绿化养护项目; (三)承包地点:莆田第二中学校园内(含新学生公寓,预计从2018年9月份开始养护)所有绿化地、绿化植被; (四)承包范围: 1.绿化植被及绿地(绿化带)修剪、清除,杂草收割; 2.绿化定期浇水、施肥、打药防治病虫害(含校园白蚁防治)及松土等; 3.日常养护及定期(每季度)更换二十六个立地花盆的花卉摆放和养护; 4.主要景观养护区域: (1)生物地理园; (2)文化长廊; (3)哲理湖及河道周边; (4)孔子广场; (5)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区); (6)教学区(含教学楼、人文楼、科技楼、办公楼、图书馆、交流中心); (7)校园主干道两旁; (8)新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区(预计从2018年9月份开始养护) 5.学校重大节日、庆典活动需制作相应场地盆景及会场绿化美化布置等。 6.校园内(含新学生公寓)小规模绿化移栽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除化学肥料外),包括农药、绿化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机械)、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管理费及税收等一切费用。 化学肥料由招标单位提供,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劳务、服务。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或绿化施工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二)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的社会记录。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已登记报名并上交了相关文件材料。 四、项目保证金 (一)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者应在投标时当场出示,没有出示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 (二)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中标人不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没收保证金并中止合同。 五、最高限价 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23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时报每年绿化养护费用(投标报价含税收,所涉及的税收由中标人承担)。 特别说明:新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区预计从2018年9月份开始养护(按实际情况确定),未进行养护该区域期间时,养护费按中标价85%计。 六、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三年,自2018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按季度对养护管理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直接提前解除承包合同;若合同期内每季度考核均为良好以上等级的,合同期满后学校可视具体情况续约,但续约期不超过一年。 七、中标单位的确定 价格最低和服务最优并能完全响应招标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在前期有参加绿化养护方案征集的企业优先。若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视报价为无效。若投标单位低于三家,招标人将重新招投标。 八、养护管理要求(量化考核)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的考核评分。绿化养护不得影响、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学校的检查整改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考核:-1分/次)。 (二)中标人应每季度向校总务处提供绿化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时间段,具体养护内容、养护耗材、养护指标、人员安排及企业养护团队自我管理考核记录(考核:-1分/月)。 (三)中标人方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即现场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和现场养护人员(工作日每天至少4名工人在岗—含现场经理1名,周末至少每天1名工人在岗),细化每个工人的养护岗位(考核:-2分/次·人)。技术负责人每周至少在岗一个工作日,全面巡查绿化养护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或补充养护内容(考核:-1分/周·次)。 (四)开学、季节性突击、招标方有重要活动安排时,中标人必须随叫随到,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养护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考核:-2分/次)。 (五)中标人所属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考核:-1分/次)。 从业人员在作业时是若有损坏校内物品等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原价或利益双方协商估计补偿损失(考核:-2分/次)。 (六)中标人应主动配合招标方做好养护管理的资料档案工作;履行合同期间,中标人在配合招标方做好校园的绿化养护、绿化改造等园艺设计工作,能提出合理化、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被采用的(考核:+ 2分/次)。 (七)中标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工作,必须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考核:-2分/次)。所有的绿化养护作业时均要确保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也要确保招标方所有财物及其他等不受损失,特别要强化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要承担一切安全责任、赔偿一切相应的损失,与招标方无关。 (八)养护质量要求重点体现各区域的养护特色,养护效果达到内容多样化、规格高档化。中标人要做到积极、主动安排绿化养护工作,各项业务安排及落实要做到不遗漏、不滞后、不懈怠,不出现师生投诉差评的情况(考核:-2分/次)。 九、养护质量要求(量化考核) (一)养护效果:合同确签订两个月后,中标方应确保现有树木的成活率在98%以上,其中名贵树木应达到100%,同时应保持树干挺直、新栽树须立支撑,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如有死亡,中标方按死亡树种,大小及树形无偿及时补齐(30个工作日内)(考核:-1分/棵)。 如遇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中标方应提前做好预防、加固等准备工作,仍造成的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考核:-2分/次)。 (二)绿化修剪:中标方应定期进行绿化修剪,每年草坪修剪次数8次以上(含寒假放假前1次及秋季开学前1次),确保草坪生长繁茂、平整,草坪高度不超过10cm为宜(考核:-2分/次)。绿篱塑型修剪4次以上,绿篱保证成型美观,生长旺盛,无枯黄现(考核:-2分/次)。树枝修剪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主要是影响整体景观、影响通行、采光以及折断或已坏死的枝条等(考核:-1分/次)。所有修剪的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且清理的草叶枯枝等杂物,中标方应自行运至校园外(考核:-1分/次)。 (三)景观区养护:景观区内灌木及地被植物内的杂草、枯枝烂叶须及时清理,以免影响景观及植物生长,景区内灌木及地被植物修剪做到不影响师生行走及视线(考核:-2分/次)。根据季节及时对乔、灌木、地被植物、花境等进行切边工作,保持边缘清晰、整齐、美观;被践踏或坏死等受损的植物及黄土裸露地须及时进行补植;园内死树及树桩应及时进行清挖(考核:-1分/次)。 (四)清除杂草:校园草坪、绿化带、生物地理园、文化长廊景观带、哲理湖景观带及道路旁等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杂草比例控制在5%以内(考核:-2分/次)。清除方法多采用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少采用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除草剂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含药品细目和数量),并附有有关化学药品的功能的详细资料,中标方应确保该药品的使用符合政府规定的要求(考核:-2分/次)。且清理的草叶枯枝等杂物,中标方应自行运至校园外。 (五)施肥管理:每年施肥的次数为:乔木、灌木、花草、草坪各2次以上,绿地以施有机肥料为主(考核:-2分/次)。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考核:-2分/次)。使用的化肥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除草剂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含药品细目和数量),并附有有关化学药品的功能的详细资料,中标方应确保该药品的使用符合政府规定的要求(考核:-1分/次)。 (六)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报招标人。药物防治每年3次以上,人工防治2次以上,每年至少1次给乔木树墩涂抹上药的白灰(高度1米左右)进行防虫,确保树木花草无病虫症状,植物看不到明显的伤害(考核:-2分/次)。特别是要定期巡查防治白蚁,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若因白蚁防治不力或不及时而造成树木死亡的,中标方应无偿及时补齐(考核:-2分/次)。 各种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校园空气、水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考核:-2分/次)。 (七)浇水灌溉:灌溉量应根据季节、生长期、草种等因素,要确保足够的浇水量。夏季浇水在早晚进行,避免高温季节午间浇水;冬季浇水在中午进行;干旱季节应满足草坪生长所需的水份(考核:-2分/次)。尽量少用用学校自来水。 (八)花卉摆放和养护:花卉摆放要求做到饱满、协调、美观、大方,能体现季相变化;二十六个立地花盆的花卉每年至少有两次全新更换,四次更新,少一次处罚金1000元,罚金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校方有重要活动安排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确保花卉摆放出效果,树形象(考核:-2分/次)。 “养护管理要求”及“养护质量要求”说明: 1.以上绿化养护的日常监督、考核由招标方负责组织人员执行,每季度量化考核汇总一次; 2.季度考核满分100分,得分≥80分为良,得分≥80分 的全额发放养护费;得分﹤80分的每月扣1000元养护费;得分﹤70分的为不合格,同时每月扣2000元养护费且一年累计考核不合格两次招标方有权提前直接解除承包合同; 3.以上条款中所有季度考核量化扣分、各类罚金及因中标人养护作业造成树木死亡的损害赔偿等并列同时执行;其中罚金从当月养护费中扣除; 4.量化分考核内容(见附件1)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付款方式 采取每月付款的方式(扣除罚金后),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财政要求的正式发票,招标人以转账方式支付。 在养护的合同期内发生绿化枯黄、病虫害严重、长势较差及其它不符合合同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等的情况,校方将根据花、草、树木的市场价格进行扣款(各类罚金在当月养护费中扣除)。 十一、招标方式 本次招投标分为现场勘察、报名、开标三个环节进行: (一)现场勘察: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校园内有关绿化现场和校园内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绿化养护内容的第一手资料,便于投标人编写绿化养护方案及报价估算等,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没有现场勘察的默认为已掌握具体绿化养护情况;现场勘察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上午8:00—11:00。 (二)报名环节: 1.报送材料(提供的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的复印件; (4)近期企业其他绿化工程或养护的业绩(如合同书及招标单位证明等); (5)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具体作业方案(包括详细的时间段,养护内容、人员安排、养护耗材、养护指标等)、技术措施、养护队伍的配置、企业自我管理、养护技术指标的自我考核等; (6)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需包括人工工资、设施维护、药品肥料材料费、管理费等,须加盖公司公章),装入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公章。 2.报送材料装入文件袋,文件袋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时原件也准备一份,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评标。 3.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2018年3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送达莆田第二中学总务处曾丽烦收(联系电话:13959529972、0594—2863199)。 (三)、开标环节: 本次招标由学校组织基建采购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等相关人员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者。 1.开标时间及地点:暂定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在莆田二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2.投标单位将投标材料、投标承诺函(见附件2)事先准备,届时当场开标。 3.合同签定 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投标双方将在莆田第二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签订正式合同。如中标人逾期不来签订合同,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订合同前,双方共同对树木花草进行实际清点。 十二、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已中标的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三)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六)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七)中标后私自转包给他人的; (八)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完成校方要求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十三、风险责任承诺 中标人必须对自身风险承担的后果,并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作出明确承诺。 (一)中标方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工伤等意外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中标人要按招标文件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三)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十四、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在招标发布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书面正式材料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电话:0594-2863199 13959529972 联系人:曾老师 邮政编码:351131 E-mail:ptezzwc@163.com 十五、本次招标由学校基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建采购验收小组、监督小组全程负责监督,我校杜绝任何不正当行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六、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莆田第二中学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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