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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莆田市优秀 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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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莆田市优秀

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敬业奉献、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和名额
(一)选拔类型及名额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20名
    2.莆田市先进教师                            100名
3.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00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范围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的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现任校长(含副校长)。
2.“莆田市先进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教研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师。
3.“莆田市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的现任班主任。
二、推荐条件
(一)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的先进集体(单位)荣誉称号。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相应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或中职高级讲师职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任校长(含副校长)满5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二)莆田市先进教师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成绩突出,且累计教龄满10年(截至2017年6月30日),现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
4.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三)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注重修养、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好,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认真做好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班级管理制度,适时组织主题班会,指导本班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加强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班级文化建设有成效、有特色,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与班级任课教师保持经常联系,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情况并认真解决问题。
3.经常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仔细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转化有成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班级学生学习成绩有所提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体、美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学生在各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比赛中有获得奖励。
    5.2014年1月以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本人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6.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含5年)或累计8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尤其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选拔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报市教育局审批。选拔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和县区范围内进行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坚持选拔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重点倾斜长期坚持从事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承担援藏、援疆、援宁等支教任务的优秀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县区推荐市先进教师和市优秀班主任时,乡村(不含县镇)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地区相应类型所下达推荐总名额的30%以上。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推荐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民办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五)严肃选拔推荐工作纪律。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选拔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一)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审批表》一式2份。
2.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具备推荐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4.汇总表一式2份。
(二)莆田市先进教师
1.《莆田市先进教师审批表》一式2份。
2.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具备选拔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4.汇总表一式2份。
(三)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表》一式1份。
2.汇总表一式1份。
3.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审核汇总先进个人材料,务必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开展工作报告(工作程序、结果、公示情况等)报送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和汇总表从莆田教育网→机构概况→科室信息→师资建设→最新动态中下载(网址:http://www.ptjy.gov.cn)。
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和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工作由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负责,联系人:薛朝伟,联系电话:2684682,电子邮箱:ptsjyjrsk@163.com。
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工作由思政科负责,联系人:魏霖锋,联系电话:2684685,邮箱:szk2684685@163.com。
附件:1、2017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2、《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审批表》
      3、《莆田市先进教师审批表》
      4、《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