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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1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现就我市选派名额(初中语文、初中英语、高中物理和高中化学各1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宁夏支教教师工作,

1、请各县区、市直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所中学、每一位教师,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教师报名参加支教。

2、市局在县区、市直学校报名的基础上,确定赴宁夏支教正式教师人选,再办理支教手续。

3、报名人员须填报《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一式3份)和《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名单》(一式1份),并于510日前由县区、市直学校汇总上报(含电子文档)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联系人:薛朝伟,邮箱:ptsjyjrsk@163.com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5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第十九批

赴宁夏支教教师的通知

闽教办师〔2017〕14号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闽宁教育对口支援有关协议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派我省第十九批中小学教师赴宁夏农村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统筹协调本地选派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支教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鼓励广大教师踊跃报名,确保完成支教任务。

    二、今年拟选派赴宁夏支教教师30名,支教期限一年。支教教师要求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优先推荐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具体选派名额见附件1

三、赴宁夏支教教师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按闽委办〔2000〕159号、闽教人〔2001〕105号、闽教人〔201023号、闽教人〔20118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的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519日前将支教教师推荐名单和《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以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胡沁甡,电话:0591-87091527,电子邮箱:jsgzc527@163.com

 

附件:1.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3.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27

 

 

 

 

 

 

 

 

 

附件1

福建省第十九批赴宁夏支教教师名额安排表

支教县(区)

学科

年级

需求人数

派出地区

永宁县

语文

初中

1

福州

音乐

初中

1

体育

初中

1

美术

初中

1

音乐

小学

1

综合实践

小学

1

信息技术

初中

1

泉州

思品

初中

1

音乐

小学

1

综合实践

小学

1

美术

小学

2

盐池县

历史

高中

1

南平

政治

高中

1

红寺堡区

语文

初中

1

莆田

英语

初中

1

支教县(区)

学科

年级

需求人数

派出地区

同心县

英语

初中

1

泉州

音乐

初中

1

西吉县

物理

高中

1

莆田

化学

高中

1

彭阳县

数学

初中

1

三明

政治

初中

1

原州区

体育

初中

1

泉州

美术

初中

1

隆德县

数学

高中

1

福州

物理

高中

1

海原县

美术

初中

1

信息技术

初中

1

泾源县

语文

高中

1

宁德

历史

高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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