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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 寒假、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作者:/来源:莆田二中工会】【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17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安办明电〔201622号),切实做好2017年寒假、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在寒假、春节和岁末年初期间,各项活动多,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学校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亲力亲为,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和维稳工作,提前分析研判,加强事故防范;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安全形势平稳。

二、强化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要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紧紧围绕寒假、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安全工作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场所排查,集中力量对学校门卫室、师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校车安全管理,保证师生出行安全;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和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严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要加强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教育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校园内储存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教育师生员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安全,防止伤害自身健康,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对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要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

四、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学校在学生离校前,要通过集中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观看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微信等途径,告知家长应履行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义务,强化家长安全监管意识,增强共保安全能力,督促教育孩子远离黄赌毒,坚决抵制毒品诱惑。

五、强化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置措施落实。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杜绝应急信息倒逼。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将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市直学校落实情况于20171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联系电话:2684685,邮箱:wbb268468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