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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学公开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3】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学公开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有关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优质学校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初中学校校际交流,切实带动全市初中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荔城区中山中学等8所初中校开展教学公开周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周活动安排

开课时间

学 校

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荔城区中山中学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莆田擢英中学

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涵江区青璜中学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城厢区南门学校

仙游县第二华侨中学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莆田第二十五中学

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莆田哲理中学

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

莆田第十三中学

二、具体要求

1.全校开放,精品推荐

为确保公开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校举行公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6-2017学年度初中教学公开周活动的通知周期间,做到全体教师参与,所有年级全部开放。公开周期间,由县区所在初中学校精品课由县区教育局推荐,哲理中学精品课由莆田第二中学和哲理中学共同推荐。8所初中学校公开周期间的课程表、教师任课表、学校作息时间表、学科进度表、精品课推荐名单及学校联系人电话已在莆田教育信息网(网址:WWW.PTJY.COM公告栏中公布。各校推荐的精品课安排表详见附件一,所有精品课全程录制并上传到莆田教育视频网。

2.规范组织,共同提高

1)参与听课的教师必须出具派出单位介绍信,并事先与对方学校联系人沟通,联系做好听课学科、课程选择的安排和登记。

2)各承办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来访教师登记、统计,听课记录表、听课回执的发放、收集等相关工作。前往听课的学校领队,应安排本校相关学科教研组共同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承办公开周学校要在评课结束后发放听课回执单。

3)评课活动需由承办公开周学校副校长主持,市进修学院学科组教研员负责组织评课。

4)公开周活动结束后,举办公开周的学校负责做好来访听课情况统计,并在第二周发送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ptzjk@163.com),市教育局将适时公布教学公开周活动中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各学校组织教师听课、参与评课情况。

3.全面参与,及时内化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负责督促落实各初中学校有计划组织本校各学科教师参与公开周活动,对照公开周安排表合理选择分工,做到全员参与。同时,务必安排做好公开周活动后本校的校本培训交流工作,及时借鉴好的做法,内化吸收、全面提升,确保公开周活动辐射效益的最大化。

4.专家指导,推优评优

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要全程参与并指导各校做好公开周工作,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抽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听课、评课,公平公正做好市级优质课的评选工作。8所初中学校务必主动与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学科组联系,确认本校各学科参评精品课的安排情况。公开周期间,各校推荐的精品课作为市级观摩课,经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评选的优质课作为市级优质课,评选结果另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公开周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县)教师进修学院(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要以既定安排的工作为依据,不得出现临时无故调课,自行调换为自习课等不良现象。市教育局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开周的组织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各单位听课教师的交通费按财务规定回原单位报销,食宿自理。

附件:2016-2017学年度初中校公开周活动市级观摩课安排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