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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养老保险新制度业务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养老保险新制度业务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已启动2016年调整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范围:2015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休人员。

(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职)人员由我中心自行调待。

(三)请各单位及时携带U盘到我中心拷贝各自单位退休人员基础数据,即《2016年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花名册》,分“原社保发放”和“原国库发放”。

(四)各参保单位对我中心提供的《2016年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花名册》的基础数据进行认真核对。

1、原国库发放人员核对如下数据:

姓名、身份证号以身份证等有效证明为准,发现不一致的地方,请勿在电子版EXCLE表格里更改,另行用纸质报送,避免数据导入失败;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基础数据有不一致的地方可在电子版EXCLE表格里自行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同时提供依据材料。

2、原社保发放人员核对如下数据:

2013年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基础数据有不一致的地方可在电子版EXCLE表格里自行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同时提供依据材料;

20131月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仅核对“工龄”一栏,其他基础数据请勿更改。

3、《2016年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花名册》若出现20161月以后退休人员不纳入此次调整范围,请单位自行删除。

4、对退休人员基础数据未更改的我中心视为无意见。

(五)原国库发放的退职人员的调待表格至我中心邮箱下载,独立申报;“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原社保发放的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调资。

(六)请各参保单位在923日前将电子数据和纸质表格报送我中心,附带材料见填表说明。于923日前报送的单位,我中心将于9月底发放到位;在923日后报送的单位,我中心将于10月起根据报送时间补发。因单位未报送数据,造成退休人员推迟补发养老金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二、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制度业务已于20168月正式运行,请未报送数据采集的单位在10月底前报送,否则将影响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征收及待遇支付等各项工作的办理。

三、201610月起,我中心正式启用新业务表格,同时停用旧业务表格。各参保单位可到我局网站(www.ptld.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或我中心邮箱(ptsjgsb2281375@163.com,密码:sjgsb2281375)下载新业务表格。

四、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将本文件精神传达所属单位。

五、咨询电话: 228137525536392291131

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016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