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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关于公开选聘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第十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聘期(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将满,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十一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现将有关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参与义务效能监督工作(无报酬),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善于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大胆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能力较强,熟悉机关运作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作风正派,自律严谨,形象良好,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问责等责任追究,能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兼任各级机关聘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投诉件办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选聘名额

第十一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共选聘15人,聘任期限为二年。

三、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一)单位推荐

1.社会各界推荐。邀请市人大办推荐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办推荐市政协委员各2名;市委统战部推荐每个民主党派人士各1名(共7名);市委宣传部推荐新闻工作者2名;市发改委推荐重点项目业主代表2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推荐企业界人士2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分别推荐科技界、教育界、文化界、卫生界、法律界人士各2名;团市委推荐青年志愿者5名;每个县(区)各推荐机关工作人员2名(含优秀区级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1名)。

2.绩效参评单位推荐。鼓励各绩效参评单位推荐本单位、本系统机关工作人员。

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填写《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1)于2016年8月25日前送市效能办。

(二)个人自荐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tian.gov.cn)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告见附件2),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网上直接报名。

(三)考核聘用

由市效能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择优确定聘用者,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正式聘请。

联系人:吴剑南      联系电话:2385025 

 

附件:1.《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2.《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公告》

 

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务必粘贴)

单位职务


社会界别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入伍时间


文化程度


籍贯


手机号码


工作简历


主要社会

兼职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2016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2016   

市效能办意见

 

                                      (盖章)

                             2016   










附件2: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十一届

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公告

 

鉴于第十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聘期将满,为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参与、更有效监督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十一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参与义务效能监督工作(无报酬),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善于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大胆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能力较强,熟悉机关运作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作风正派,自律严谨,形象良好,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问责等责任追究,能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兼任各级机关聘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投诉件办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选聘名额

第十一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共选聘15人,聘任期限为二年。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一)单位推荐

邀请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等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各界代表。

(二)个人自荐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直接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8月25日。

(三)考核聘用

由市效能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择优确定聘用者,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正式聘请。

联系人:吴剑南    联系电话:2385025

网上报名登记: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