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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使用海西教育网开展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4】 【作者:/来源:】【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和市教育局《关于使用海西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莆教[2011]人3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福建人力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莆人社文[2015]395号)精神,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的作用,促进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机结合,提高培训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海西教育网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开展2015—2016学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电教等)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年龄在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含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参加“提升工程”。

(二)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电教等)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年龄在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教育教学理论“通识培训”。

(三)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年龄在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仍参加福建教育学院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学年培训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

培训课时9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另文通知)。

三、培训方式与考核办法

“提升工程”培训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由网络培训学习和以校本研修为主的教学实践两部分组成。培训机构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进修院校、教研机构共同研究制定整体研修学习实施方案,并组织骨干培训者培训,开展全员网络课程学习、校本研修及过程性测评;进修院校负责教师线上学习、线下实践的组织、督促工作,并协助培训机构做好校本研修的指导和实践成果测评工作。高级中学要更多地依靠高校和培训机构专家团队做好校本研修工作。

教师须参加训前诊断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在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应培训课程中进行选学。学员完成全部90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并通过相应的测评后,可获得培训机构出具的网络培训合格证明(50学时)及培训机构与进修校联合出具的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合格证明(40学时)。合格证明作为省里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据。同时会同同级教育、人事部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核和验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晋升的必备条件。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优先予以安排。

五、组织管理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提升工程”培训工作,设立本级工程办,按照“整体规划、分批推进、强化应用”的要求,尽快研究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按时完成全员培训任务。

  (二)市、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院校要发挥自身的学科教研优势,加强对中小学的指导,特别是对校本研修的指导。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配合培训机构制订本地网络研修和教学实践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要将教研与培训过程相结合,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应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中小学校(园)长是学校实施提升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将信息技术应用列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推动网络培训与校本研修的结合。要按照网络研修和教学实践方案,组织本校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实践活动,促进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四)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相挂钩,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指标体系。要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办法,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都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远程网络培训与校本研修。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的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深化“提升工程”培训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全体教师主动参与,积极报名,自觉加入到远程网络培训的行列当中。

3.认真履职,形成合力。要按照《2015—2016学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程序》(见附件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附件: 1. 2015-2016学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2. 海西教育网2015-2016学年莆田市学员信息收集表(提升工程)

                     3. 海西教育网2015-2016学年莆田市学员信息收集表(提升工程)

                 4. 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计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9日